外商投资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应持有关文件到当地财
政部门办理财政登记,财务登记的统一管理机关为广东省财
政厅,登记机关为县一级以上财政部门。
        外商投资企业须在工商注册登记后30天内到财政部门
办理财政登记手续,并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1.批准证书影印件;
2.企业合同、章程的副本及批准文件;
3.营业执照影印件或副本;
4.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准文件;
5.其他有关文件(如场地租凭合同、产房租凭合同、设备
租凭合同、场地作价投资证明、专利权投资证明、其他国有
资产和资金转移证明、企业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用工管理
制度及有关管理规定等)。外商投资办理登记时,需填报《
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表》一式两份,送交财政部门加具意
见后,退回企业一份。企业办理登记所需财务、会计法规以
及有关财务法规文件由财政部门负责统一提供。
        外商投资企业更换名称、迁移、增减或转让资本、改变
合营者、改变经营范围、改变分配形式和分配比例、一般应
提交下列文件:
1.企业补充合同的副本及批准文件;
2.工商部门新开发的营业执照影印件;
3.其他有关文件。
        外商投资企业合同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报工商部门注
销前必须到财政部门办理注销手续,并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1.清算委员会对资产、债权、债务的处理意见;
2.解散、清算会计报表及由注册会计师审查后出具的证明;
3.清算结束报告及会计档案的处理意见;
4.缴回《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表》。
        财政部门核准后予以注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宝实施条例
》第九十条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应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
资查帐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办理业务委托手续
        企业可自选一家经国家批准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办理业
务委托手续(具体事项请与各会计师事务所联系)。会计师事
务所承办委托后,在规定时间内运行验资查帐工作,并出具验
资查帐报告书。
(2)出资查帐时间
        出资验证时间:合营企业应于出资后60天内完成验资。
会计报表查帐时间:合营企业必须在年终4个月内编好年度会
计报表,并委托注册会计师查帐验证,出具查帐报告书。
(3)验资查帐应准备的资料
1.验资
(1)附送会计报表的资金平行表。
(2)编好准备验资的四方面资料(表)。即:
   A.投资平行表;
   B.出资表;
   C.固定资产(设备)投资明细表(指来设备投资部分);
   D.原材料明细表(指来原材料作价投资的部分)。
(3)企业成立的批文。
(4)企业的合同、章程。
(5)营业执照。
(6)投资各方出资文字说明及有关投资方面的董事会会议纪要。
(7)关于企业生产(产品类别和产品名称)的协议书(草案)。
(8)企业作为投资的设备、零配件的进价;产品出产价格表;
合营各方签字同意的财产估价清单及其协议文件。
(9)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房地产所有证”及附图。
(10)企业有关收到投资的各种会计凭证的当地开户银行收款通
知书及对账单。
(11)税务登记表。
(12)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以上(2)-(12)项可先编一目录(出资目录表),其中
有关文件可用影印件。
2.审查年度会计帐目和会计报表
(1)年度会计报表(资产负责表、利润表、财务状况变动表、有
关附表及季度月份会计报表)。
(2)会计科目、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
(3)企业成立的批文。
(4)外商投资企业双方或多方共同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内容包括:
经营范围、合营年限、利润分配、工资分配、专利权、税务登记表、
免税期限批文、税后“三金”留成比例、产品分配和产品订价等方面
),以及有关这方面的董事会记要。
(5)企业自行设计的会计制度(施行细则),内部控制制度,成本
开支范围,费用开支标准,成本核算方法,企业组成机构,生产管理
,供销渠道,工艺流程等有关资料,在注册会计师到企业后介绍。
        以上(3)(4)项用影印件。
3.解散清算
(1)企业的合同、章程和成立的批文。
(2)政府批准解散的文件。
(3)解散清算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
(4)对财产、物资、债权债务的清算方案(含对财产作价和计算依
据)。
(5)董事会及清算委员会有关清算工作方面的会议记录。
(6)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目录。
4、外商投资企业应按国务院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缴
交物价等补贴和场地(土地)使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