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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报送材料须知

送申报材料

  

  报送申报材料人员在单位开具“与广东省信息中心联系工作…… ” 的介绍信,报送申报材料人员随身携带身份证(省政府大院门卫要求)。

  每个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的申报材料放在一个档案袋中,档案袋上标明项目经理或高级项目经理、申报人姓名、申报单位名称。

接收材料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 305 号省政府大院 9 号楼 5 楼广东省信息中心

电话: 020 - 83134740

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表一份 , 附件一份 , 电子版一份。

2、附件合同要求 :

1)主要包含合同签订方、签订时间、合同总额、设备清单及金额构成情况等主要条款。

2)合同验收报告。

3)若合同或验收报告中没有明确项目经理或主要负责人,则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 电子版包括:

1)申报表(以申报人姓名作文件名)

2)申报人相片以申报人身份证号码作文件名,后缀名 jpg 。照片尺寸: 90( 宽 )x115( 高 ) 象素,照片大小不超过 20k 。

3)电子文档的光盘、软盘要写上申报人姓名、公司全称。

4、相片:

  小一寸相片两张,其中申报表上贴一张,另一张背面必须用圆珠笔(不可用铅字笔或水笔)写上申报人姓名、公司全称并放在小袋中。

5、核对原件:

  带齐附件中复印件对应的原件,即对即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