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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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公开招考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负责具体运作的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是财政全额拨款,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面向普通高等院校2007年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和社会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人员公开招考。应届毕业生应为广东生源(广东户籍),年龄在25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后出生),未婚,所学专业分别为计算机和法律;社会人员应具有广东户籍,年龄在30岁以下(1977年6月30日后出生),所学专业为法律,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团队协作精神。 4、身体健康。 5、具备招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其中,"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是指:2007年9月1日前在地市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各类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累计2年以上的经历。参加服务西部计划和欠发达地区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以及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005年以来在招考国家公职人员过程中被主管单位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得报名。 三、报名办法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07年6月4日、5日(9:00~11:30;14:30~16:30)。 报名地点:广州市朝天路2号贰号楼4楼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接待室。 2、报名所需资料: (1)应届毕业生:学生证、身份证、英语水平证书、《2007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社会人员: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和英语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3)报名人员需填写《广东省工商联公开招考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并交近期正面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2张。 3、报名人数与招考计划人数比例不足3:1的,取消招考。 4、报名费用:100元/人。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应试者凭《准考证》参加考试,2007年6月15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在广州市朝天路2号壹号楼3楼广东省工商联人事教育部领取《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 笔试时间:2007年6月16日 上午:08:00-09: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00-12:00 申论 笔试由省有关部门组织阅卷评分。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省有关部门划定。 面试对象按笔试成绩高低和招考职位3:1的比例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广州市朝天路2号 五、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七、录用 决定录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手续。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转正定级。录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咨询电话:020-83345692 崔 毅 附件:1、《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公开招考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工作人员职位表》 2、《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公开招考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表》 广东省工商业联合会 2007年5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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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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