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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选举办法获通过 24日选出新省长一正七副 |
2008.01.18 |
昨日,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 《办法》明确了本次会议的选举任务: 选举广东出席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60名。其中中央提名10名、广东150名。总名额中应选壮族1人、瑶族1人,妇女不少于36人,归侨5人,农民工1人。 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79名,本次会议选举63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6人、秘书长1人、委员55人。选举省长1人、副省长7人。选举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1人。选举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 根据《办法》,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把依法提出的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名单印发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如所提代表候选人人数,比应选代表名额多1/5至1/2(即多出32人至80人),可直接差额选举。如所提代表候选人人数超过最高差额比例则进行预选。预选后再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进行差额选举。 《办法》明确,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候选人,必须是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省长、副省长,省高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可以是省十一届人大代表,也可以是其他选民。 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秘书长和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由会议主席团依法各提名1人,如没有代表30人以上联名提出候选人,则进行等额选举。 省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的正式候选人7名(含差额1名)、委员的正式候选人61名(含差额6名),副省长的正式候选人8名(含差额1名),均进行差额选举。 根据会议日程,1月21日下午,大会将选举产生广东出席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月24日下午,大会将选举产生广东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广东省省长、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林 李培 陈枫) 来源:南方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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