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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调查 参与家庭享优惠 |
2007.12.15 |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市房改办、住建办黄信敬处长现场解答市民疑问 (大洋网记者李苗)今天上午,市国土房管局、市房改该办住建办在人民公园就城此展开咨询活动。各街道负责人在现场为市民解答相关问题并派发资料。本次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自行申报活动从本月1日开展,持续到12月31日截止。据了解,调查范围包括全市市辖10区,参与调查的家庭今后申请住房保障时可获2分优惠。
六榕街居民向现场工作人员咨询图
咨询活动现场人流攒动图 调查对象必须同事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家庭: 1:调查对象及家庭成员具有广州城市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无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3: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8287元。 符合条件的30岁以下单身人士必须与父母一同申报,夫妇双方只有一方有广州市城镇户籍的也可以有广州市城镇户籍的一方作为申报人进行申报,申报表的申报人和调查表的调查对象必须为同一人。2008年1月1日至31日开始入户调查。 来源:大洋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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