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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购门槛未闻有调整 |
2007.12.04 |
李婧 近日有媒体报道,建设部正着手对经济适用房申购门槛进行调整,以实现经适房与限价房的“无缝对接”。记者昨日从有关方面获悉,目前广州制定的廉租房、经适房和限价房政策不存在“空档”问题,已可实现“无缝对接”。同时,广州市目前界定的廉租房、经适房保障范围并非只限于低收入群体,已接近于中等收入,而且广州经适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已获市府常务会议原则通过,将于近期印发正式出台。 18287元界定接近中等收入 今年5月,广州首次公开进行经适房的大型预登记,申购经适房须符合四大条件: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8287元;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未享受购买房改房、解困房、单位内部集资建房等优惠政策的家庭。 今年8月,全国住房工作会议将经适房对应人群调整为“低收入者”。为贯彻这一精神,广州修改拟定了《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不过,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仍定为“低于18287元”。据了解,“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8287元”,已经相当于去年广州市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851元的92%,接近中等收入群体。 保障房与限价房体现“无缝对接” 因此,市国土房管部门认为,经济适用房保障将收入标准定为18287元符合广州实际。而且已经考虑了各层次人群住房间的“无缝对接”,比如: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7680元以下的享受廉租房保障,7680元以上18287元以下的享受经济适用房保障;与此标准相对应的是,能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年收入要在6万元左右,而相对便宜的花都等地限价商品房只要家庭年收入7万元左右即可。 来源:广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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