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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每年3亿保障十万农垦职工老有所养 |
2007.09.08 |
(记者蒋悦飞 实习生庞晓茗 通讯员张祥、梁嘉敏)记者昨日从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关于解决社会保障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获悉,为解决近10多万农垦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省财政、省农垦总局、省级养老保险调剂金将在原先的基础上,每年再分别增加6000万元、2000万元和3000万元,共计发放3亿多元基金来保证农垦企业职工的老有所养。 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养老处有关负责人表示,为解决广东农垦企业养老保险问题,政府从2003年7月1日起对农垦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采取省级养老保险调剂金、省财政和省农垦总局各承担三分之一的办法,将广东农垦5个农垦局作为县级统筹单位纳入所在市统筹,5.6万在职职工及6.3万离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离退休人员纳入当地统筹后当月(2004年1月)人均养老金即从175元提高到375元。 2006年6月底,三家分担基金缺口办法第一测算期满。但由于管理体制等多方面的历史和客观原因,广东农垦企业养老保险问题仍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随着形势的发展,基金缺口和发放压力越来越大,2006年已达28338万元。 为此,《意见》明确了以上基金发放办法,各项资金落实到位后仍有缺口的,由省级养老保险调剂金安排解决。三项总计,每年新增安排1.1亿,每年总计安排3亿多资金,解决广东农垦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的缺口。 来源:广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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