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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上调省直离退休人员养老金 月增164元

2007.09.03

  核心提示:昨日,省直参保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出台。驻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和中山的省直单位退休人员本社保年度将每人每月分别增加基本养老金82元、112元、76元、73元和72元。 南方都市报9月2日报道 继广州50多万退休人员人均“加薪”145元后,省直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也正式公布。记者昨日获悉,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已经下发通知,明确驻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和中山的省直单位退休人员从7月起每人每月分别增加基本养老金82元、112元、76元、73元和72元。

  穗离休人员月增164元

  据了解,参加省直基本养老保险统筹、2007年6月30日前(含本日)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从今年7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其中驻广州、深圳、珠海、东莞和中山的省直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基本养老金82元、112元、76元、73元和72元,离休人员、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每人每月分别增加基本养老金164元、224元、152元、146元和144元;驻其他地区的省直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8元,离休人员和建国前老工人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116元。

  在上述调整的基础上,还将按已核定的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每满1年再增加2元基本养老金。其中建国前老工人按本项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不足60元的,按60元调整。参保人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需要核实的,由省社保局核实后按60元标准补发。

  正副高职称有“倾斜”

  和广东省养老金调整方案一样,具备正、副高级职称的省直离退休人员也受到“照顾”。

  据悉,具有正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60元,具有副高级职称(包括高级技师)的退休科技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

  另外,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离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50元基本养老金。2007年7月1日以后年满80周岁的人员,从其年满80周岁当月起每人每月增加50元。

  7月起计发8月补发

  据了解,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从今年7月起计发,其中今年7、8月的基本养老金调整增加额会在8月补发。9月份起则按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标准正常发放。

  具有高级职称退休科技人员的有关信息在采集、审核后,其增加的基本养老金按规定标准发放。此外,参保人缴费年限需要核实的,由省社保局核实后按标准补发。

  省社保局提醒,此次参保人缴费年限的核实仅涉及本次待遇调整,此前已领取的基本养老金不再重核。

  省直退休人员调整额度

  广州月增82元

  深圳月增112元

  珠海月增76元

  东莞月增73元

  中山月增72元

  其他地区月增58元

  省直离休人员调整额度

  广州月增164元

  深圳月增224元

  珠海月增152元

  东莞月增146元

  中山月增144元

  其他地区月增116元

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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