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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关于第101届广交会期间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2007.04.14

  穗公2007110号

  为确保第101届广交会期间流花展馆和琶洲展馆周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有关道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一、流花展馆。自2007年4月15日零时起至2007年4月30日24时止,下列道路实行临时交通管制:   (一)东风解放北高架路禁止大型车辆(电车除外)北往南行驶,途经的大型车辆须绕道盘福立交行驶。

  (二)站南站前路路口西往东方向禁止机动车直行,只准右转弯入站前路往南行驶。

  (三)站前路北往南行禁止机动车左转弯入站南路。

  (四)人民北流花路口禁止机动车由西向北行驶。

  (五)人民北路(流花路口至站南路口)西侧通道交通流向由原北向南调整为南向北。

  (六)站南路(站前路口至人民北路口)调整为双向行驶(4月21日零时至25日8时恢复原西向东单向行驶)。

  二、琶洲展馆。在2007年4月15日至4月20日和4月25日至30日期间,每天8时至20时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禁止货运车辆在新港东路(华南快速干线至科韵南立交段),以及华南快速干线与科韵路之间的道路(阅江中路、琶洲大道、凤浦中路)行驶(管制区域内单位、住户车辆除外)。

  三、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不受上述交通管制措施限制。

  四、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广州市公安局

  二○○七年四月二日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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