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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六条配套细则实施 公积金贷款两成首付

2006.06.02

  不受购房面积影响 90平方米以上住房须首付三成规定在此解禁

  时报讯 刚刚出炉的“国六条”配套细则昨起正式实施。针对市民关心的公积金贷款是否受影响的问题,央行在针对有关政策调整的公告中给出了解释。

  公告指出,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三成,但不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换句话说,购房者如果是用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自住房,仍可执行最低首付两成的规定。

  但就记者了解,由于此前银行与地产商比较推崇商业贷款,往往在商业贷款方式给予更多的折扣、贷款发放时间也较快,所以商业贷款的比例明显高于公积金贷款。不仅如此,事实上,市民通过公积金贷款的按揭成数往往已达到了三至五成,只有极其少量的市民能获得两成。

  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新政的实施将刺激市民对公积金贷款的需求,而银行和地产商也许会在公积金贷款上给予更多的优惠来满足市民的需求。

  另外,央行在昨天发布的《2006年第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中公布了一项对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成都、南京、杭州、深圳、青岛10个城市的房地产市场抽样调查结果。该结果显示,10个城市中全部住房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平均期限为17年,平均首付比例为37%。

  调查同时显示,85%借款人的首付款来自家庭积蓄,10%借款人的首付款主要靠接受资助(如父母赠款),5%借款人的首付款主要靠向亲戚朋友借款。(记者 袁峰)

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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