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财经报道|企业供求|社区黄页|网络服务|休闲生活|知识仓库|热点专题| |
| 您的位置:首页>热点专题> 聚焦2006广州“两会” |
| 三方出资落实失地人员保障金 |
2006.03.24 |
昨日,听完张广宁市长的政府工作报告后,列席此次人大会议的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张杰明也成了记者们追逐的对象,他就记者提出的社会保障方面的热点问题一一作出了解答。 据其透露,事关广州市数十万转制居民参加社保的相关办法已完成先期制定程序,目前已交有关部门论证、批准,困扰转制居民已久的参保问题将有望通过政府、集体、个人三方出资的方式予以解决。 张杰明表示,针对城中村等失地人员管理问题,经过劳动保障局有关处室的不断演算论证、设定基数,城镇失地人员(转制居民)参加社会保障的具体办法已经完成前期起草制定工作,目前正在交给政府部门讨论。拟推行的办法将主要针对的是已经转为城市户口的城中村居民,惠及所有失地人员,将其纳入城市社会保障群体。在保障中主要包括三方面的资金,其中个人出一部分,社区经济发展公司出一部分,政府出一部分,至于哪个是大头没有明确的规定。保障金的最低标准将略低于城镇标准,没有一个固定的底线,体现一种“柔性标准”,会设定不同的曲线,包括养老、医疗保险等多个方面。如今国家出台新的养老保险政策,保险金交的时间越长,统筹金就越高,待遇就越高,失地人员社会保障也要贯彻这一原则,与国家政策同步。 “在去年年中的劳动保障工作会议上,市劳动保障局曾计划出台一份惠及一百多万外来工参加生育保险的政策。但由于涉及到的问题过于复杂,今年将暂不出台具体的政策。”在回答众多外来人员关注的生育保险参保办法问题时,张杰明这样告诉记者。 从今年起广州还将逐步加大对流动人员就业的管理,并即将出台一份新的流动人员管理办法,目前法制办正在起草这份文件,不久即将出台。据张杰明透露,文件中将就“外来工不登记就不准就业”等具体项目进行硬性的规定,政策出台后,广州市所有企业都必须执行“不登记就不得就业”的规定。(记者王道斌薛冰朱小勇通讯员穗仁宣) 来源:信息时报 |
| 制作维护:广东省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