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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怎么办?代表“支招”建立企业欠薪应急基金

2006.02.26

  农民工欠薪问题如何解决?惠州市廖锦堂等10名代表昨天“支招”———建议建立企业欠薪应急基金。

  代表分析说,对拖欠工资和逃匿现象,过去我们往往是变卖企业资产来支付工人工资,如果变卖所得不够支付,则由出租厂房的业主补足。最后还不行,就只能由地方政府买单。在富裕地区,政府财政有钱,可以先行垫付;但大部分地区政府财力有限,要政府拿钱处理这类案件,不容易也不可能。

  建立企业欠薪应急基金,有利于解决这些问题。

  基金应怎么建?代表建议,基金的征收对象为用工企业,标准建议按企业员工每人每月征收2—3元为宜。如果发生拖欠工资和逃匿案件,可从基金中先行支付,这样处理问题就快捷了,从而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另外,为确保基金的有效运作,应将基金纳入强制征收范围,最好能由税务部门代征,并由各级财政设立应急基金专户,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目前企业拖欠两到三个月工资比较普遍,一是企业为了方便资金周转,二是目前民工比较紧缺,企业为了稳住工人就出此下策。”代表指出,这些做法严重违反《劳动法》和《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有关条款,而多数员工对这种情况不反映,导致问题越来越严重。针对这一情况,建议建立企业员工工资支付档案制度,建立健全工资支付纠纷仲裁机构,由劳动部门进行跟踪监督,及时掌握情况,及时解决问题。(陈枫徐林蜀梅 )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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