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财经报道企业供求社区黄页网络服务休闲生活知识仓库热点专题

您的位置:首页>热点专题> 2006广东“两会”专题

反馈:省交通厅称政府还贷公路收费不超过15年

2006.02.24

  本报前日(22日)报道《竟有收费站要还756年贷》(A05版头条)一文后,省交通厅有关负责人昨日主动约见记者,对政府还贷路桥的收费年限等问题作出解释。

  「疑问一」河源江面收费站为何需还756年?

  答复:2004年,由于河源江面收费站负责还款的G105国道连平北段从20 03年开始进行了大修和改造,2004年该收费站受修路的影响当年收费额仅为649万元,而开支修路的费用高达400多万元,致使当年还贷资金仅有31万元,当年测算的还贷年限高达756年。事实上,由于收费站每年的收费额和还贷款不同,因此每年预测出的还贷年限也会有很大差异。

  2005年,该路段维修好后,通行能力得到提高,车流量有所上升,当年收费额达到1981万元,还贷能力提高为1004.6万元。

  据统计,2002年至2004年间,河源江面收费站总共收费6374万元,有35 23万元用于还贷,超过55%.

  「疑问二」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届满,是否能终止收费?

  答复:从2004年11月开始实行的国务院《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年,经营性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5年,根据《条例》的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交通厅等部门向社会公告,至2019年,所有政府还贷公路,全部停止收费,这项工作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

  「疑问三」番禺沙湾大桥收费年限如何计算?

  答复:番禺沙湾大桥最初是作为非经营性路桥进行修建,2000年改为经营性项目,经营期为16年。这就是为何从1995年就开始收费的大桥,《公路收费站收费年限公告》公布该站收费年限从2000年至2016年。(记者/李静睿 林亚茗 谢苗枫 )

来源:南方日报

关闭窗口


制作维护:广东省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