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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检总局:未发现用疫区禽类产品加工的肉制品 |
2005.12.14 |
(记者黄全权、余福卿)国家质检总局14日在此间公布的一项专门针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的专项抽查显示,未发现用疫区禽类产品生产加工的肉制品,未检出禽流感病毒。 针对近期在国内部分地区发生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对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云南、青海、新疆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禽肉制品、消毒液以及消毒用品等产品进行了国家监督专项抽查。 专项抽查结果显示,在抽查的509家企业的569种鸡、鸭、鹅熟禽肉制品中,合格426种,平均抽样合格率为74.9%。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微生物指标超标、食品添加剂使用不符合标准要求等,未发现用疫区禽类产品生产加工的肉制品,未检出禽流感病毒。 抽查结果同时表明,消毒液产品和消毒用品的质量较为让人满意,平均抽样合格率分别超过86%和95%。 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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