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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迎接地产新政:广州今起暂停楼花转让 |
2005.06.01 |
等待省里关于购房时间“满两年”标准指导意见的出台 记者从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获悉,今日起,广州市将暂停楼花转让,等待省里关于购房时间“满两年”标准指导意见的出台。而6月1日前的楼花转让收件将按照旧规定执行,不受新政影响。 前天,国税总局等三部委联合出台房地产新政实施细则。细则对购房是否满两年的期限作出明确规定,“以其取得房屋产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标准”。 虽然广东省尚未明确购房时间满两年的标准,但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有关负责人昨天傍晚明确表示,今日起将暂停楼花转让收件,6月1日前的收件将按照旧规定执行。 广州有房地产商表示,实际上并非所有转让期房的人都是炒楼者,应有更细化的政策出台。更有专家指出:一边出台政策限制消费者炒卖期房,一边允许开发商售卖期房,是个不合理的现象。 来源: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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