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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议案关注山区污水处理

2005.01.23

  一个山区县建设污水处理厂,竟要拿出当地的7成预算内收入!在昨天提交的“1号议案”中,省人大代表建议省财政提高补贴标准,解决山区污水处理难。

  潘光湾等14名代表在《关于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山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的议案》中提到,根据省政府要求,万人以上城镇需建设生活污水处理厂,分2005年、2010年两批完成。第一批建设之列的山区市县于2003年上半年完成了选址、可研报告、初步设计、上报立项、申请专项资金等工作,但相当部分山区县还停留在前期筹备工作阶段。以韶关市新丰县为例,该县2004年预算内财政收入3770万元,按东江水系保护方案,需建1.5万吨/日污水处理厂,预算投资总额4410万元,省补贴40%,当地财政需投入资金2640万元,是当地财政预算内收入的70%。

  代表建议,省对山区市县建设污水处理厂环保资金补助从目前的20%提高到60%以上,并制订无息贷款、国土使用等配套扶持政策。(记者李桂文、林洪浩、林燕、张翼华、李波)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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