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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设立捐赠接收站 负责接受对海啸灾区的捐赠

2005.01.03

  捐款接收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捐赠热线:020-83327771、83333120

  (记者徐林 通讯员王锦昌)昨日(2日),笔者从广东省民政厅获悉,为方便我省社会各界对印度洋海啸灾区进行捐赠,规范并加强捐赠款管理,省民政厅发出紧急通知,强调只有慈善会和红十字会有权接收捐赠、开展募捐,捐款接收情况会定期向社会公布。

  据悉,此次捐赠由各地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协调,省慈善总会及各地慈善会具体负责接收捐赠;各级红十字会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其他部门和社会组织不得接收社会捐赠,已接收的捐赠款要如数移交至当地的慈善会或民政部门。

  各地级以上市慈善总会、红十字会或民政部门均设立接收捐赠站点,并定期将捐款的接收情况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知要求捐赠活动应坚持自愿原则,不得搞行政命令或硬性摊派。此次捐助行动以资金捐赠为主,一般不接收物资捐赠。接收部门将向捐款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和感谢信。

  省慈善总会接收捐款地址、账号及联系电话: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民政厅大院内)

  捐赠热线:020—83327771 020—83333120 020—83357533(传真)

  开户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越华路支行

  账户账号:121802516010000523(人民币)12180251613000017(港币)1218025 1614000037(美元)

  账户名称:广东省慈善总会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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