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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道气紧挨瓶装气提价属巧合 市民能接受 |
2004.10.14 |
市民表示此涨幅尚可接受 听证代表表示比最低方案还低反映听证会没走过场 昨日,广州市物价局公布从2004年11月1日起,我市油制管道气每立方米提价0.3元,广州市物价局局长沈志超昨表示,在瓶装气涨价的同时,管道气调高价格纯属巧合。记者采访获悉,对于这个涨幅,市民基本可以接受,而参加过的听证会的代表则表示,未采取当时煤气公司倾向的方案,表示听证会并没有走过场。 最近国际原油价格迅速上涨,导致以石油为原料的瓶装气价格创下历史新高,达到每瓶82元,而在这个情况下管道气跟着涨价,有市民质疑是否跟风涨价。广州市物价局局长沈志超表示,公布广州市油制管道气提价方案与近来瓶装煤气价格涨势较猛纯属巧合,经过了大半年时间的申请、调研、听证、审批等程序后,市政府于10月9日批准了广州提高管道气价格,市物价局接到批复后及时做了公布。 他表示,受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影响,目前广州市瓶装气价格持续上升,但管道气不会像瓶装气一样一天一个价,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保持稳定。据介绍,管道煤气价格的调整要经过申请、调研、听证、审批等环节,整个过程至少需要半年时间,所以管道煤气的价格不会在短时间内再次进行调整。据了解,2006年,管道气将使用天然气,有分析人士表示,该价格很有可能保持到这个时间。 据了解,新的管道煤气价格以11月1日开始计量为准,广州市煤气公司介绍,具体收费方法是:居民户按日平均用气量和实际用气天数分别按原价格和新价格两种标准计算,实行分段计费。如:11月1日起调整收费,11月10日抄表,则按两个月平均日用气量,前50天按原价格收费,后10天按新价格收费。居民用户的抄表时间不变。工商、公福用户将从11月1日起3日内,重新进行抄表,以准确确定用气量。之前的用气按原价格收费,之后的用气按新价格收费。 据了解,由于重油价格上涨,管道气原料储备有所下降,但是广州市煤气公司表示,目前仍有几千吨的原料储备,并且每天都在开展货源补充工作,完全可以保证供气,即使原料供应中断,管道煤气的供应也可维持半个月以上。 (记者何雪峰 卢晓曌 刘谷华 通讯员 蓝岚 戴伟军) 来源:信息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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