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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代表建议:立法助残疾儿童康复 |
2004.02.11 |
据最新统计,广东0岁~7岁的各类残疾儿童约30多万人,而平均每年新增的残疾儿童有1.65万人。但目前只有不到1/3的学龄前残疾儿童能够享受到适合的康复服务。对此,广东省人大代表、广东省残联理事长郭德勤提交议案指出,广东省完全有能力开全国之先河,以立法形式确立对学龄前残疾儿童进行义务康复。省政府只要每年多拨款1亿元就能让1万名0岁~7岁的残疾儿童得到康复,2008年广东将实现残疾儿童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记者王湘通讯员陈土新、肖培坚) 来源:广州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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