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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至7月31日出口禽类产品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2004.02.22

  据福建日报李向娟报道,为促进福建省禽类及其产品恢复出口,21日下午,省检验检疫局召集南平圣农等14家禽类产品加工出口企业的负责人进行座谈,共商恢复出口对策。记者从会上获悉,福建省从今年2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对出口的禽类及其产品全额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

  据了解,2003年福建禽产品出口总额达954万美元,销往新加坡、日本等14个国家和地区。然而,农业部公布禽流感疫情以来,10个与福建禽产品出口相关的国家和地区对我出口禽鸟产品实施进口限制措施。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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