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全省联播|财经报道|企业广场|社区黄页|网络服务|休闲生活|知识仓库| |
| 您的位置:首页>热点专题> 2003年广州“两会” |
| 关于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
2003.03.29 |
广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2003年3月29日广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武所作的《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五年来,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我市工作大局,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推进检察改革,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突出“强化监督、公正执法”的主题,严格依法履行检察机关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坚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切实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不断深化检察改革,确保公正执法;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坚持从严治检,进一步提高检察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广州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2003年3月29日 来源:大洋网 |
| 制作维护:广东省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