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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部法律草案提出新规定 大专生将难当律师 |
2001.12.25 |
据新华社电 中小企业促进法草案、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安全生产法草案、水法修订草案、刑法修正案(三)草案、律师法修正案草案等6部法律草案,昨天首次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其中许多内容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 当律师须本科学历 《律师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国家对取得律师资格和初任法官、检察官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制度。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申请执业的,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颁发律师执业证书。“适用前款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从事律师职业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带病”车禁止上路 为确保在用机动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又尽可能方便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针对不同用途的机动车规定了不同的安全技术检验间隔时间:经常发生群死群伤重大交通事故的12座以上公路营运客车,在新车登记后两年实行年度检验,第3年至第4年每6个月检验1次,从第5年起每4个月检验1次;其他营运客车和营运货车,在新车登记后两年内进行年度检验,以后每6个月检验1次;其他机动车(大量的是小汽车),在新车登记满6年内每3年检验1次,以后实行年度检验。不按规定接受检验的,交通警察可以暂扣。 来源:《北京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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